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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票:yán piào 基本解释:●详细解释:即盐引。 明 清 时有的地方引、票并行。 清 代由户部印发的称盐引,由各地盐政所发的称“盐票”。《清史稿·食货志四》:“近来栈盐出湖,皆在 西坝 改捆,大包重百三十斤,盐票不符。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四六回:“此刻有盐票的人,自己不愿做生意,还可以拿这票子租给人家呢。”参见“ 盐引 ”。★旧时官府在商人缴纳盐价和税款后,由户部发给商人用以支领和运销食盐的凭证,称为「盐引」,由地方机关发给的则称为「盐票」。《清史稿.卷一二三.食货志四》:「近来栈盐出湖,皆在西坝改捆,大包重百三十斤,盐票不符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.第四六回》:「此刻有盐票的人,自己不愿做生意,还可以拿这票子租给人家呢。」
1、她曾教育孙多鑫、孙多森兄弟:“当今欧风东渐,欲求子弟不坠家声、重振家业,必须攻习洋文,以求洞晓世界大势,否则断难与人争名于朝,争利于市……”孙多森及其兄孙多鑫,按照其母的指点,在其父孙传樾去世之后,发奋创业,先去扬州,向姑夫何维键(著名盐商、扬州何园的主人)借了盐票办盐;有了资金积累后就到上海办厂(他们于1897年创办的阜丰面粉厂是中国第一家机制面粉厂),大获成功,声名远播,从而引起孙家的亲戚、在北方主办实业的周学熙的重视(孙称周为姻丈),并向袁世凯推荐,进入北洋实业界,在中国银行创办之初,主掌了一段中国银行的业务。
2、两淮盐引案”为“纲盐盐引”的没落埋下了伏笔,但真正的改革是在70年以后,即清道光十二年,清政府为了消除盐业“引商”们的暴利进而改革《盐法》,改“纲盐制”为“票盐制”,对持有盐引“窝本”的庄家与大户课以“重税”,新式盐引被称为“盐票”,价格随行就市,以此打破盐业的垄断与专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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